新《课标》背景下高中语文实用类文本教学研究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DOI:10.12241/j.issn.1009-7252.2025.21.045

“实用类文本”这一概念首次被正式提出于2003年版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高中语文教学应让学生能阅读论述类、实用类、文学类等多种文本。自此,“实用类文本”作为区分论述类与文学类文本的重要标准,正式进入高中语文课程体系,并逐步发展成为学科教学实践与高考考查机制中的关键内容。(剩余5004字)

目录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