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性评价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近年来,我国新课改对各个阶段和学科的教学实施与评价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其中,针对小学教育中的道德与法治学科,新课改明确指出表现性评价的重要性,要求教师从评价过程、成果运用、评价质性等全方位进行教学评价的优化与创新。因此,教师应充分立足新时代核心素养培养目标,通过全面观察学生在各种学习任务中的表现,对其做出综合、真实、有效的表现性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剩余4496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