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师惩戒教育的现实困境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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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日起,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施行,其将教育惩戒界定为: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我国加快完善教师惩戒权的立法保障,是对当下惩戒权流失或滥用情况的有效回应。教师如何展开惩戒教育,直接关系到惩戒权的实践问题。(剩余167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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