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性评价在单元整体教学中的运用

——以四年级下册第五单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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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指出,课堂教学评价应以学生核心素养为价值立意,重塑“教学评”一体化的评价理念。教师应如何让评价成为学生进步的杠杆?教学评价到底应该如何落实以素养为导向的育人自标?基于以上问题,本文以统编教材四年级下册语文第五单元为例,探讨如何基于核心概念的单元教学,通过表现性评价落实学生思维能力和核心素养的培养。(剩余376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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