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调整是否属于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张某入职花旗金融分公司,从事运营支持专员工作,其就职的商户业务部门隶属香港业务部门。香港花旗银行发邮件告知花旗金融,因与WireCard终止合作,将终止所有商户业务,商户业务团队至少3名员工或面临裁员。随后,WireCard服务终止生效,商户业务团队支持工作停止。花旗金融与张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未果,单方出具《调岗通知书》,并以原部门不存在、双方未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为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决定当日解除劳动合同,承诺支付经济补偿金及代通金,并通知了工会。(剩余1417字)

目录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