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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实效性的途径研究

“道德与法治”课程不仅包含了心理、道德方面的多种内容,还涉及了法律以及国情等诸多方面的知识,其整体性质、德育性能、育人作用都尤为明显。课程把情感态度价值理念的有效培养、各种知识的学习、能力水平的增强和思想方式、思维能力的掌握完全整合起来,拥有十分显著的综合性特点。所以,在授课环节中,不能把心理和道德、法律与国情等知识进行分版块讲解,对于道德教育以及法治教育而言更需要如此,必须把双方密切联系起来,争取达成“用法治来展现出道德观念”“用道德去润养法治意识”,真正让法律与道德可以彼此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能够彼此相得益彰。(剩余18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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