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减负不减责,督学无扰而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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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减轻教师负担”成为基础教育治理的重要议题。2019年,中央文件已就规范督查检查作出原则规定;2025年,教育部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规范涉校涉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清单管理”,并严格规定“每所学校每年接受县级及以上教育综合督导不超过1项”,旨在从数量与形式上为学校减负。(剩余284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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