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舞共融,童心舞动:小学音乐与舞蹈融合教学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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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指出,在3\~7年级音乐课程中实施综合教学,以音乐为主体,有机融入舞蹈、戏剧等内容。音乐作为一门综合性艺术,其表达不仅依赖听觉,更需要借助身体动作传递情感,这与小学阶段学生通过肢体互动理解音乐的学习特点高度契合。舞蹈与音乐在节奏、情感表达上紧密相连,将这两者融合能为学生创设丰富多样的学习情境。(剩余335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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