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升为“国事”,家长如何依“法”带娃?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背景下,家长如何依“法”带娃?

明确职责:

家长负主责,协商定边界

储朝晖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庭教育的主体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家长),他们负有家庭教育主体和主要责任,也享有对相应的未成年人进行家庭教育的权利。(剩余2046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