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意识”论下的小学生习作教学实践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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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在课程目标第三学段的“表达与交流”中指出:我们的习作教学要让学生“懂得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也就是说,我们要让学生意识到文章是写给别人看的,在进行写作时,心中要有“读者意识”。基于这样的理念,笔者在进行教学时,常常创设“真实而有意义的表达情境”,让学生在构思、动笔之前首先明确“打算写给谁看”,而后再去具体思考“写什么”和“怎么写”。(剩余244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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