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何以抵达教育

——小学教师教育惩戒的伦理偏差及其实践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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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辰梅,教育学博士,广州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教师教育、学校德育。主持三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4部。

黄青青,广州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教师教育。

【摘 要】教育惩戒的先决条件是其自身所具有的善的属性。教育惩戒的伦理规定性体现在其所遵循的伦理准则。(剩余662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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