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作者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作者向我报投稿的作品一经采用,如无特别声明,即视为投稿者同意授权本报拥有其在报纸、网络的刊载权、出版权,以及稿件的编辑、复制、发行等权利;同时,本报支付的稿酬包括上述所有使用方式的费用.本报刊发的作品与图片,因未能联络到作者而不能及时发放的,敬请作者与本报联系.

本报编辑(剩余0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