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数字身份的民法定位及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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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数字身份是指在虚拟空间中以数字化方式呈现的身份,具有静态数字身份与动态数字身份两组存在样态。数字身份有客体说、主体说、准人格说等学术界观点。其中准人格说无疑更契合当下的数字身份发展现状。数字身份的保护存在如下困境:网络的匿名特征导致数字身份名誉权损害事实证明困难、侵权人难以查明,数字身份的隐私保护需求难以被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所囊括。(剩余594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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