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违不罚”制度适用行政裁量基准的优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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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1年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正式将“首违不罚”制度以法律的形式明晰,为实践中的适用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危害后果轻微”“初次违法”“及时改正”等概念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因此,执法机关在适用该制度时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目前各地多通过出台“免罚清单”的形式来规定可以适用“首违不罚”的情形,但普遍存在裁量基准文本内容模糊、效果裁量基准不明确、程序性裁量标准配套制度缺失的问题。(剩余549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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