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代孕子女的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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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人们对代孕技术需求的增加,代孕子女已然成为当代法治社会不可忽视的群体之一。在现行制度下,我国用于规制代孕行为的只有卫生部的三条部门规章,且主要针对医务人员,其规范的主体范围较窄,在代孕所生子女的权益保护层面存在漏洞。而在实务中,与代孕子女的权益密切相关的其抚养权的归属也存在诸多争议。我国首例争夺代孕子女监护权案为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提供了有效参考:此案最终根据“子女最佳利益”原则,结合事实抚养关系、抚养能力以及动机等因素确定了本案中的委托母亲为代孕子女的监护人。(剩余391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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