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食品标签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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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标签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为方便消费者清晰识读,将标签上文字、数字标注的最小高度从1.8 mm,

按照包装面积大小分别提高至1.8 mm、2 mm、2.5 mm;强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标注要求,对包装最大表面积大于20 cm2的预包装食品,在包装的显著位置设置独立区域、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颜色对比明显、高度不小于3 mm的文字或数字、按照年月日顺序标注。(剩余63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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