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时代下录音制品版权许可模式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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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数字化对音乐产业的影响日益扩大,由传统的物理模式到P2P非法共享时代,再到以“下载“为收听音乐的主要模式,最后基于订阅服务的播放模式——流媒体音乐。为适应数字化时代,录音制品版权许可模式也亟待改革。中国制作录音制品是以法定许可为主要模式。而美国在2018年颁布的《音乐现代化法案》中,在音乐作品制作录音法定许可的基础上作了一定的修改。(剩余593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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