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坐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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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所在地为北京市)有员工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病情还未恢复,是否可以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直接与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若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既无法继续从事原工作,也无法适应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用人单位可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剩余212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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