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得小而优美才能不被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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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都明确提出,要“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是义务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是保障教育公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要求,是教育强国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剩余361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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