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接受培训,如何稳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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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王某于2012年12月到A公司处从事质检部质检员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最后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自2015年10月1日至A公司确定的工作量完成之日。2017年5月23日,A公司进行机构改革,并在公司内部下发了相关文件及通知。根据A公司下发的文件,A公司对一般岗位采用竞聘上岗的方式,王某即在竞聘上岗的范围内,但王某多次竞岗均未成功。(剩余289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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