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家长洞察婴幼儿成长奥秘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人的社会化进程始于家庭。儿童监护抚养是父母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在婴幼儿成长的早期阶段,家庭养育的影响尤为显著。家庭对婴幼儿照护负主体责任,父母是婴幼儿养育照护和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我国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以家庭为主,托育补充,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剩余2998字)

目录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