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冲突”到“共识”:大班幼儿自主解决同伴冲突的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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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幼儿园集体生活中,冲突是幼儿社会性发展的天然课堂。当大班幼儿为足球赛规则争辩、因童话剧角色互不相让,或围绕恐龙为什么灭绝展开激烈辩论时,这些看似棘手的矛盾实则蕴含着关键教育契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要求幼儿园教育应“培养幼儿初步的交往合作能力”,这一规定与《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社会领域发展目标形成政策呼应,凸显国家层面对儿童社会性发展的战略重视。(剩余422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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