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学生,增强学生法律意识

——“我们受特殊保护”(第三课时)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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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情分析

六年级的学生虽然心理、生理方面都不够成熟,且社会经验不足,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有限,但其心智已经有很大发展,对很多问题已经有自己的看法,对家庭事务已经有了参与的愿望和初步能力。大多数的六年级学生内心向往成长,并勇于尝试从家庭、社会、学校这类首属群体和个人性较强的生活空间走进公共生活空间,开始对公共生活感兴趣并有一定的参与意识,但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不明晰,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在让学生了解自己的义务的同时,学会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剩余360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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