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社联动:共筑融合教育新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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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市幼儿园课程建设指引(试行)》第九章“协同育人——如何实现幼儿园与家庭、社区的共同携手”中,深圳市教育局强调了幼儿园在融合教育实践中的核心准则,即以幼儿为中心,坚守普通与特殊需求儿童融合的原则,展现对特殊需求儿童的关怀与接纳,并创造一种包容的教育氛围,从而为满足随班就读条件的特殊需求儿童提供必要的融合教育服务。(剩余346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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