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相抵”如何适用于解除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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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曾对正义的形态作出经典划分,将其界定为分配正义与校正正义两大类型。其中,分配正义的核心要义在于,依据个体在能力禀赋、知识素养、道德品行等方面的差异,为其配置与之相匹配的价值权益,使每个主体都能获得符合自身“应得”的利益份额;而校正正义则聚焦于权益受损的救济场景,当某一主体的不当行为破坏了他人应得的利益平衡,致使对方权益遭受损害时,该行为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通过合理方式恢复被破坏的利益原状。(剩余462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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