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纽带, 为家园共育注入“源头活水”

——幼儿园家长学校课程建设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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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作为幼儿教育的第一场所,对幼儿的成长有着初步而深远的影响。随着社会的转型,家庭教育被赋予更多的责任和使命。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家长的需求,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实践活动,促进家庭与学校共同教育。”因此,我园关工委将“家园共育”的教育模式作为当前幼儿教育体系改革的重要内容,全面调研家长的教育意见,考虑幼儿成长需求,挖掘丰富的社会资源。(剩余239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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