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构抽象思维的密码:基于算法教学的“33”模式探究
——以《问题的抽象》一课为例
中图分类号:G434 文献标识码:A论文编号:1674-2117(2025)20—0064-03
引言
《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强调信息科技课程应围绕学科核心素养展开。在用算法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抽象是人们从丰富的真实事物或感性材料中,从某种角度抽取本质属性,舍弃非本质属性的过程,用以反映事物的本质或规律,形成概念、判断、推理等,是建立模型的先决条件,它贯穿于问题求解的各个阶段,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剩余352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