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中的亲职责任现状与强化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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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文件的发布,家庭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和战略性意义不断提升。2021年10月23日正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树立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这表明,父母是家庭教育中的直接责任主体,其自身的素养和教育责任履行状况将对子女产生直接影响。(剩余404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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