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趣味唱游教学的多元化实践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明确提出了“趣味唱游”这一学习任务,意为以歌唱为主,融合演奏、声势、律动、即兴表演、舞蹈表演等多种表现形式,趣味化开展的音乐活动。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活泼好动,注意力有目的性不强、集中性不高的特点,学习过程往往是被直观性、形象性的教学和教师所创设的情境所吸引。对于音乐学科的学习来说,趣味唱游非常符合低段学生的心理特点,通过唱、奏、演等多元化教学形式,刺激学生的被动注意,收到“玩中乐,乐中学”的学习效果,对提升学生的音乐学科核心素养有重要作用。(剩余281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