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这为学校的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法律遵循,对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厚植爱国主义鲜亮底色,为实现民族复兴铸魂育人
1.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为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提供法治保障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心、民族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精神财富,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维护民族独立和民族尊严的强大精神动力。(剩余346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