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为什么在名之外还要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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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檀弓》曰:“幼名,冠字。”人一生下来就得由父母起个名,这个名称为“小名”或“乳名”。等长到20岁,可以挽起头发戴上帽子成人了,还得由父母郑重其事地为其举行“冠礼”,再给他起个名,也叫“表字”——这表示他“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人不可复称其名,故冠而加字”。因而,古代平辈之间甚至一般关系的尊长对晚辈都应该以“字”来称呼对方,以示尊重,自称则必须用“名”。(剩余21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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