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多维入学准备模型,架设幼小衔接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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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科学做好幼小衔接是我国基础教育领域重构教育生态、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一举重锤。《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五章保育教育的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幼儿园与小学应当互相衔接配合,共同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这一法律条文为科学做好幼小衔接提供了法治保障。多年来,受到教育大环境和惯性思维的影响,加之对幼小衔接本质理解得不透彻,儿童入学前的衔接准备大多侧重于培养良好的生活、卫生和学习习惯,幼儿园的“去小学化”仅体现在不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剩余440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