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教研助推幼小双向衔接实效的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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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教研部门要把幼小衔接作为教研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教研计划,推动建立幼小学段互通、内容融合的联合教研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幼儿园与小学应当互相衔接配合,共同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剩余425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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