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全域全境全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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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关于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全域全境全面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25年,全省设区城市空气质量持续巩固提升,所有设区市PM2.5浓度稳定在二级标准内。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4.8微克/立方米以内,县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2%。(剩余69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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