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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多举措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近日,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2年度青海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通过实施重点县建设、完善利用方式和数据台账建设等3项重点工作和8项具体工作措施,推进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耕地质量,改善農业农村生态环境,加快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年度综合利用率达90%。

《方案》明确,将遴选西宁市湟中区,海东市乐都区、互助县、化隆县、循化县,海北州门源县,黄南州尖扎县等7个县(区)为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不少于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模式,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剩余16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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