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文“审美品位”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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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语文课程中实施审美教育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课题。“审美”“审美品位”在语文课标中出现了不下百次,但并没有得到准确的定义,本文尝试对其进行界定,区分了“审美品位”和“审美品味”的不同,并梳理总结了课标中对“审美”的具体要求。主张言、象、意之间的矛盾关系构成了语文学科的两大审美对象——语义是语文学科审美的最小单位,语言形式是语文学科审美的基本形式。(剩余6655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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