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数据权利特殊性出发界定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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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对于个人信息权依托互联网爆发式发展诞生的权益,其目前仍然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学术界研究相对偏少,目前学界研究的角度也多从研究传统权利角度出发,较少考虑到个人信息权作为一个数字权益与生俱来的特殊性。个人信息权的客体是个人信息,而在互联网空间中,个人信息以数据的形式存在,数据又是一连串的二进制代码,数据上承载的个人信息通过代码得以呈现。(剩余54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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