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校院”创新创业协同教育机制研究

——以长沙、岳阳等5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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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创新创业教育的新时代政策背景下,地方政府部门、高等学校、高校二级学院是创新创业协同教育的三大主体。然而当前,创新创业协同教育在三方主体间还存在合作意识未形成、沟通机制未建立、资源共享未实现等问题。“政校院”三方应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协同体系,从树立合作意识、建立合作平台、实施共享机制三方面推进实施。(剩余705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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