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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 全省招生、提前批录取、定向县(市)就业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河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公费师范生的招生录取、培养管理、履约任教、激励措施、条件保障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办法》明确指出,师范生公费教育是指在河南省高等院校面向师范专业本(专)科生实行的、由省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有关定向培养经费,学生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教育管理制度。(剩余282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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