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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河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4部门联合印發《河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前教育收费调控监管,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进一步遏制收费高、收费乱的问题,维护好受教儿童和幼儿园双方合法权益。

《管理办法》提出,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伙食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费应遵循非营利性原则。(剩余64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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