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幼儿共情,以专业的爱接纳回应
——依托“共情视·验研习”园本研修策略提升幼儿园教师共情能力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专业理念和师德”部分“对幼儿的态度與行为”版块中谈到了要“关爱幼儿”“尊重幼儿的人格”“信任幼儿, 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有益于幼儿身心发展的不同需求”。由此可见,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就要做到“关爱”“尊重”“信任”“满足”幼儿,更要做到理解幼儿,与幼儿共情, 以专业的爱接纳和回应幼儿。(剩余4032字)
网站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PDF下载),如需保存文章,可以选择【打印】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