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背景下家长参与幼儿阅读能力培养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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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颁布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从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四个方面进行了家庭教育的立法,家庭与家长在子女教育中的职责以及幼儿园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中的职责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其中,《家庭教育促进法》就家长在育儿过程中的法定责任进行了相关表述,如第二章“家庭责任”第十四条中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剩余440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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