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行政区划调整中政区地名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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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198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地名管理条例》以来,湖南省在政区地名保护方面取得很大成就,主要包括注重对历史地名传承的保护与恢复,对一些无特色政区地名的命名与更名的规范化,初步解决了部分县市同名和个别生僻字地名现象等,地名保护与命名较好地适应并促进了全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要求。但是,湖南省在政区地名保护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历史上有些名气很大的政区地名,如巴陵(今岳阳)等,没有得到及时恢复与保护,少数缺乏特殊的方位性政区地名仍然存在,如祁东、邵东、衡东、衡南等,仍有市县同名(长沙县市等)、重名(如张家界市永定区与福建龙岩市永定区)和个别地名同音近音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甚至还有个别政区地名留有遗憾(如“湘乡曾国藩”的故居却位于双峰县)等。(剩余686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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