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家社教育共同体”建设的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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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把家庭教育的地位从家事层面提升到了国事层面,其第六条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在此背景下,我园开展了实践探索,重构、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教育角色,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创设条件以提升协同育人效果。(剩余354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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