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死不救行为入刑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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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见死不救是指有能力救助他人生命危机而不作为,致使他人生命或身体危险或恶化,包括行为主体的主观故意等多方面因素。我国目前仅规定特殊主体承担见死不救的刑事责任,对一般主体的法律确认尚不明确。典型案例反映出法律的不足,引发社会对立法完善的呼吁。将见死不救纳入刑法具有充分依据:一是保护公民生命安全,强化道德风尚和公民责任感,为受害者提供救济;二是符合法益理论,维护公共利益和人身安全,发挥刑法指引功能,提升社会救助意识;三是具备可行性,我国道德传统和法律体系为其提供支持,可通过坚守刑法谦抑性,合理设置构成要件与刑罚,确保入刑科学合理。(剩余303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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