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监护令:给“不及格”家长补补课
16岁的小帅某晚与父亲在外喝酒后独自回家,无故殴打了两个陌生人,导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小帅父母离异,此前他一直与母亲和弟弟生活在北京,高中后因学籍问题回到原籍就学,平时寄宿在学校,周末有时与父亲在一起。因多年未共同生活过,小帅与父亲有些隔阂,又恰逢青春期,开始出现抽烟、喝酒等行为。根据小帅案件的情况,检察院依法对其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为其设置了6个月的考察期接受检察官和社工帮教,根据他的表现决定是否起诉,同时给他的父母制发了督促监护令及敦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指导每周一次,共三个月。(剩余24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