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转让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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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407.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25)08-079-03

一、引言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取代)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属于法定权利。其核心目的是确保承包人能在完成建设工程后及时获得工程的价款,从而更好地保障建筑工人工资方面的权益。(剩余589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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