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印发《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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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校园商超,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寄宿制中小学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征求家委会和学生代表意见后,经学校领导班子、校代会或教代会等方式集体讨论后决定。

《指导意见》指出,校园商超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资质方可营业,坚决杜绝无证经营。(剩余15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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