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共育助力孩子自理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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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提出“适当照顾、呵护幼儿,不过度保护和包办代替”的要求。基于此,教师要立足大班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水平,有意识地指导其掌握新的生活技能,使他们在模仿、实际操作与自我服务中形成良好生活自理习惯,提升生活自理能力。在上述过程中,家庭教育的作用不可忽视。幼儿园要加强家园共育,在幼儿园与家庭合作过程中形成教育合力,高效培养大班幼儿生活自理能力。(剩余24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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