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主体缺位归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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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颁布实施,但家庭教育仍存在责任主体缺位现象,主要表现为对儿童教育关注少、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儿童事件频发等。本文分析得出家庭教育责任主体缺位主要是由社会角色失范、责任意识淡漠、教育方法失当所致,并提出通过更新教育观念、增强责任意识、优化家庭环境、教育协同等措施解决家庭教育主体缺位问题。(剩余77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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